BWSC于1977年根据波士顿市通过的“地方自治”请愿书成立,并由马萨诸塞州立法机构颁布为1977年波士顿水和下水道重组法案, 《365集团官网》(该法)第436章. 该法规定,一个由三名委员组成的委员会, 由波士顿市长任命并经市议会批准, 将监督BWSC的活动. 委员会的首要责任是确保健全, 为波士顿市民经济有效地维护供水和下水道系统. 渔护局执行主任每月召开一次委员会议,汇报渔护局的工作情况. 该法案还规定,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四年,交错进行,并且必须在伦敦金融城居住.
- 任何董事会成员都可以连任
- 任何董事会成员均可在任何时候根据公开听证程序被市长免职
- 至少有一名董事会成员必须具有丰富的财务和会计经验
- 董事会成员的服务没有报酬,但在履行职责时必要的费用得到偿还
如果市长未在90天内填补董事会空缺(或任期未届满), 60天内), 该法规定,该空缺可由市议会多数票填补.